現代主義與自由
當代建築中有一個很重要的趨向是關於自由,從建築史的角度來看,雖然自由這件事很早就在現代主義中就以被提出。自由這一主題也是是日本建築近十年來表現的主調,從妹島和世和西澤立衛的金澤21世紀美術館及洛桑聯邦理工學院勞力士學習中心、伊東豐雄的仙台媒體館、藤本壯介的住宅作品、石上純也的石奈川大學KAIT等等,逐漸累積起關於建築中自由這件事的多方書寫。
現代主義的中所提的自由最後只是走向了設計上『形式的自由』的追尋,所對抗的是形式的產生,而不是人在建築中的自由的本質。現在有太多將那種建築亂數排列、自由恣意地堆積,意圖呈現出貌似自由的建築,如何分辨一個建築是否是真的觸及自由或是只是有自由的物表,要從自由的建築本質是什麼來探究。
自柯比意在1926年就自己的設計案提出『新建築五點』(Cinq points de l'architecture moderne),這五點所揭櫫的:自由平面、自由立面、底部挑空、屋頂花園、橫向長窗的原則,現代主義反向於傳統古典建築的制式美學觀點,其中最重要的精神就是『自由』這件事,新建築五點中隱伏著一個『自由』精神。底部挑空自由的突破了承重牆系統的封閉性,屋頂花園自由的突破了傳統美學對於屋頂的視覺象徵,橫向長窗自由的突破了石牆的長高窗限制,從立面到平面、從底部到頂部徹底地釋放了建築的自由。可以說這個建築宣言是『自由建築宣言』,自由的精神貫穿在這五點之中,其中自由平面及自由立面這兩點原則,更是企圖擺脫以『形式』美學主導的建築制約,對抗那些強調對稱、軸線、比例、秩序所構成的建築形式視覺傳統,對抗形式所帶來在立面、平面上的制約。可以說柯比意所揭櫫的現代主義建築本質上是『自由』的這件事。
現代主義在自由一事上可以說往兩個分歧的方向發展,一個是自由的道路、而另一個是則是走往理性主義、不自由的道路。有機建築延續著自由的精神並結合自然環境與人類居所間和諧關係,有機建築一詞源自於建築師法蘭克·洛伊·萊特(1867~1959),在其完成落水山莊這個隨著瀑布地形而建造的建築之後所提出,形式自由的順應著自然的樣貌而生。而另一位有機建築的大師:德國建築師漢斯·夏隆 Hans Scharoun(1893~1972),同樣地延續自由的形式及設計,實踐自由這一現代主義建築原則。在以自由為前提的建築設計中,不去將建築套入任何既有的形式軀殼中,完全的以自然、機能、環境條件引導著建築的配置。而另一個與自由相反的走向,是以幾何、秩序為主導所構成的建築觀,從葛羅培斯Walter Gropius (1883~1969) 開展出的理性簡潔、路易斯康的秩序性、到約恩·烏戎John Utzon 啟發的幾何建築,建築往理性主義的方向發展,呈現建築形式的完整性與語法性,而在這樣的強形式的建築當中,建築卻失落了真正自由。
我們如何定義建築中的自由件事,是指人在建築中可以自由的活動、自由的遊走嗎?還是指的是人在其中產生一種自由的感覺?或是看見某種自由的形式?或是空間任意配置就是自由的建築?這其中所謂自由的形式充其量只是得到了設計者的自由,但跟使用的人並無關聯。而就算人能在空間中所謂能自由的遊走活動,我們進入大多數圖書館、活動中心甚至是百貨公司中,不也是如此,這與自由似乎也是無關。而空間以自由的形式配置這件事,更不是自由的保證,充其量不過只是把直的走道變成歪斜而已。建築中的自由指的是使人們在其中感覺到自由嗎?感覺到不受拘束?
自由:公共與私密
讓建築不能自由的頭號敵人,大概就是牆這件事了。
透明性是自由的建築中重要的一個表象。
建築一直以來某個程度上都是一個公共性與私密性空間之中的鬥爭,並且這與自由有相當大的關聯。建築中透過走廊這樣的過渡空間將公共空間與私密的房間做連接,這樣做的結果似乎是將人劃分在不同空間行為模式的暗示當中,
人們在公共空間或是私密空間中會覺得自由?這也是頗為弔詭,似乎是越在透明、開放、公共的狀態,反而會覺得自由。而在封閉、隱密下反而會覺得不自由。開放透明與封閉隱密成了自由的否的關鍵,而這與人對空間的私密性有關。
自由的建築中有一種透明性的表象,越是透明的空間狀態會越是自由,在某些狀況下人們在公共化的空間中取得了某種程度上的自由感。
自由的建築中有一項特質是『反房間』,似乎房間的那個私密狀態是造成建築不自由的元兇,藉由在不同私密程度的設計定義上,使空間通透流動,藉由這些流動性達成了視野、行動、感覺的自由。雖然某種程度上人需要的極度自由,需要透過門的私密性來達成,但他同時也成了不自由的符號。公共與私密往往是矛盾的,在實際上公共的空間狀態下我們竟然覺得自由,人類的自由感不是應該在私密的狀態下才會有的嗎?這些將住宅也做到完全透明彷彿裸露在街道上時,將私密公共化並不是自由的狀態。建築中的自由在於私密狀態的定義。
自由:內部與外部
空間一般而言可以說被劃分了內部與外部,原本是一個壁壘分明的劃分。
在自由的空間中,往往將內部外部化,藉由透明、模糊、例如將地面如山丘的地景化,讓空間的內部成為如同在空間外部的狀態。而外部內部化,是如那些在建築內部的中庭、樹林、地面植栽邊界的交錯上顯明了。而那些既非內部也非外部的空間,建築上所謂的『灰空間』,本來就是內部與外部模糊的範圍,若要對自由有所貢獻就更需要再更進一步的空間擾亂。
為何內外兩者對立的消滅,會得到建築得自由,是否是因為它用『錯覺式』方式的改變了人類的邊界感,消滅那個會讓我們覺得不自由的邊界,在內外模糊的狀態中使我們獲得了自由感。
在某些建築中,透過將內部外部化或是外部內部化,模糊內外的界線,感變人對於邊界限制的錯覺,而使建築達成自由。而這個內部與外部的模糊,將外部某種程度上連接到自然這個與自由有關的暗示上,我們大概很難會在某個完全內部封閉的空間中能奢談自由,談到封閉大概令人聯想到的是監獄這種不自由的代表,而外部則隱含著自然與自由的概念。而建築中的自由並不是在那個完全外部的狀態下顯明出來,而是透過那個『內部化的外部』以及『外部化的內部』對比的語境中才會呈現。並且以邊界模糊的手法中彰顯出來。
自由:無質
無質跟自由的關聯為何? 均質化空間是現代主義建築中影響範圍最強大的一個想法,國際樣式建築至今仍然主導著世界建築。原廣司曾寫過一本『均質空間論』的書,在原廣司所指的均質性是指國際樣式建築現象,類似辦公帷幕大樓這種透明性建築,適用於各樣的機能與活動,因為是一種均質化的空間,因為沒有個別的差異特質,因而能應用於各樣的建築用途,因為將空間中的『特質性』抽離,使得空間得以脫離討論各別差異需求的窘境。均質空間概念的源頭是1945年密斯 凡德羅 的方斯華玻璃屋 Fansworth House,那是一個在河邊森林綠意中的一個完全的玻璃透明屋,是在他核心主張 Less is More思想下所展開的作品,除了框架與玻璃別無一物、四下透明,將建築簡化到了最低限的程度。因而用『無質化』空間更能貼切描述這一特性。
何以『自由』與『無質化』有關?為何在建築中能看到『自由』亮光的,能感受到自由的是在一種『無質化』的狀態下發生。無質化的狀態或許較適合用宗教心靈來解釋,禪宗以空無來得到心靈上的自由,無色無染心無罣礙,一種接近靜心的自由狀態。建築中心靈的自由,是那個不被任何建築語言、材料、想法干擾的自由,這樣的自由產生了一種空間中的美感體驗。
自由:流動
自由流動性、內部地景化、模糊那些介於走廊和房間的之間。當代建築有一個特性是關於空間流動性的創造,去除過去所謂動線空間的區分與定義,像是將動線空間機能化,例如將樓梯與閱讀行為的結合,將動線空間賦予更多的建築行為可能。或是將動線空間地景化,例如運用拓墣學曲面概念將建築地板創造如同在山坡上漫遊的效果,用地景手法創造更多的棲息與流動,將流動空間擴大或連續,模糊動線的區隔感。
當代的自由的建築,將過去建築中的單一動線模式打破,以無動線的開放性取代,創造出在建築中的漫遊性,現代主義的漫遊是在固定預設的線性中漫遊、而當代自由建築中的漫遊是無線性的迴游。但這樣的迴游性的自由並不是只要在建築中創造出如同城市廣場中的廣大空間就達成了,否則某種程度而言多數的大型火車站都能稱之為自由的建築。那並不是空間大小尺度的問題,也不是是否具有開放感的問題,奧義在於模糊對照的出現。著名的建築評論家 羅伯特文丘里曾讚美路易斯康的金貝爾美術館空間中的流動性,在平行半圓頂的線性空間中創造出另一個脫離的關係,在平行的秩序下有另一個脫離的關係,因而產生出來的漫遊性,那與在一個大型空間中的漫遊對比出了不同的品質。這一點或許伊東豐雄有類似的洞見,在他所設計的台大社科院圖書館、東京多摩大學圖書館、以及竹編網鼓狀的岐阜市立中央圖書館,都可以看到這樣的秩序在大空間中的流動迴游性格。藉由那個秩序的介入,創造出微小的空間區分,模糊那些空間的分界。這與一片巨大有著不同的特質,流動的自由並不是在無垠中的自由,想像就如同大海與珊瑚礁的關係,在大海中我們大概無法感覺到迴游的自由。
自由:誘發
行為、偶發性、觸發性。當代的建築自自由一事上還有一項特點,是關於行為觸發。自由雖來自於意識,但身體行為的誘發也能創造出自由。那個吸引我們坐下來的斜坡、讓我們的身體以找到最舒適的弧度,那個吸引我們坐下來的地凹,喚起我們身體貼近地面如同在戶外野餐般的愉悅,那個能容許甚至是又發出我們身體的行為,我們會在其中找到自己與那個空間交會的方式。
日本的和室在使用上接近地面,在那個最舒適的草席地面上能誘發出身體找到舒適的姿勢,直接地使用地板作自由的使用,各樣的行為在同一個地面上發生,身體直接與建築發生關係。而這與西方空間必須透過各式各樣的家具來讓身體使用,有相當大的不同。在西方的空間中,身體是被拘束的對象,但在日本的空間中身體是自由的。雖然早在模式語言一書Pattern Language 中即有啟示關於建築中的身體性,但某整程度只是將建築傢俱化,那樣的建築只是使人去發生訂規好的行為,仍不是誘發身體自由地去創造自己的行為。還沒能到達使人能在建築中完全的能放下身體的束縛完全得自由。
在誘發一事上的奧義在於完全身體的自主性,建築的感知雖然大部分來自於眼睛,但反而是身體相當程度地決定我們內在的感受。眼睛事實上沒有辦法看到自由,只有身體才能感受到那個內在的自由,這兩個器官所體驗到的自由是不一樣內涵的。當代建築設計中有一種過度野餐化的傾向,似乎要能坐在建築的屋頂、樓梯、牆緣、屋簷才能表達出空間與自由,誘發只會在某種空間發出特定的邀請的情況下才會發生。
自由:隨機
當代建築在自由一事上,常見以隨機為表徵,但隨機亂序排列,就是自由的建築嗎。我們甚至應該反問在整齊的秩序中有可能表達出空間的自由嗎?而那或許才是不受表徵控制的真正自由。將建築物歪斜、隨機、凌亂的配置,某種程度上的確會得到看似自由的設計,並且因為那些隨機性的確是如同自然中的自由。但在有些時候,那個隨意的歪斜並不見得獲得的是自由,而是凌亂。同樣的隨機,有的呈現自由,有的卻是凌亂。
柯比意的廊香教堂那些隨意的線條,是完全隨意的線還是當中仍有某些隱藏的線性律?雪梨歌劇院的排列是隨機的還是當中仍有些隱藏了律?金澤21世紀美術館那些方圓的排列是真的亂數隨機,還是在平面的排列上,仍是下了不少功夫材得到的。還有更多看似隨機的建築中,是耗費無數的功夫才能在那個看似隨機中找到那個和諧感的。仍然有一種和諧的律在那個看似隨機之中運作,無論是來自於細節、構築、幾何的一致性。而在這樣的建築中,反而需要一個更大的整齊律,更大的潔癖、更大的一致性在那背後,才能凸顯對照出那隨機的自由,並不是在所有建築的層面上都是隨機,那得到的只會是凌亂而不是自由。更多時候我們看到看似自由的平面、再加上看似自由的立面,再加上隨機出現的材料,最後那個建築的結果並不會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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